武隆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成立于1991年,为挂靠县建委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核定编制为1O人。1998年5月为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,成立了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,与房改办合署办公(两块牌子,一套班子)。2004年武隆县机构改革重新核定编制数为11人,现实有工作人员11人。
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搞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调查、测算;
(二)研究拟定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,审查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住房基金的使用,行使对全县城镇房地产业的管理;
(三)履行公有住房出售、集资建房的审批、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调整、住房货币化分配等房改政策以及公有住房出售资金,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;
(四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,促进住房制度改革;
(二)编制与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以级执行情况的报告;
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,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、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、缴存、贷款的归还等手续;
(四)负责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撮取、使用和个人购房抵押委托贷款的发放,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撮取与使用;
(五)负责审核单位撮高、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报告;
(六)检查督促各单位按时汇缴住房公积金,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,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;
(七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|